湖州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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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湖州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HZ2021-13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或证明,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者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投标人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必须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且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不少于400 种,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uayaohz@163.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最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近二年度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者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必须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且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不少于400 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注: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受报名和出售标书。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原件核查,资格文件原件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120521040900102974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15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0月15日09:00时在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n/ 十二、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十三、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98738传真:0572-2198739 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98739 招标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2-2555138 采购人监督部门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2-2555374 湖州市中心医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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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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