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某部涉案大宗散货物卸货堆存保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23日 |
受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温州某部涉案大宗散货物卸货堆存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WHJZJ-F101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温州某部涉案大宗散货物卸货堆存保管服务 | 3 | 家 | 温州某部涉案罚没散货的卸货、堆存保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温州市 |
说明 | 1、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包含本项目人工、管理、差旅、税金、服务、利润、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须仔细核算其人工成本等所有因素谨慎报价,需考虑合同有效期内的一切风险因素。 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入围3家供应商,装卸散货及保管服务按照中标顺序轮流的方式分配。如至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5名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通用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港口管理部门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港口经营许可证》是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港口经营许可证》非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具有载重1000吨及以上的散货船(指海砂、煤炭等,下同)卸货运输能力且具有1000吨以上的自卸船卸货滩涂码头,并配有堆存量达到2万吨及以上的散货堆存场地(堆存容量需考虑物品分批堆放)。如卸货堆存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复印件;如卸货堆存场地为租赁的,合同租赁期至少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携带租赁协议原件备查);同时提供装卸货能力及堆存能力证明。
(三)投标人提供的卸货堆存场地需在温州行政管辖区域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 年 09 月23日至 09 月 29 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文件资料扫描件各1份发送至邮箱18858653754@139.com。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5.提供有效期内的自有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是有效期内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邮购要求:
(1)本项目邮购要求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标书费缴纳。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支付: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支付成功后,
邮购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③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116922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支付成功后需将汇款底单、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文件资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18858653754@139.com 。
备注: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六、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 2021 年 10 月14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0 月14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428号源大创业园8604室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方式如视情况进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21年 10月14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428号源大创业园8604室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文件购买联系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件购买资料联系人):黄盼、徐若容18858653754、1364576672
邮箱:18858653754@139.com
招标师:罗仲夏、盛菲、陈勇刚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肖先生 1826808098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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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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