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原局长刘建赫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的报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北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23日 |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北仑区审计局:
贵局审计组对我局原局长刘建赫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收到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审计报告共指出问题10项,提出审计建议5条。对此,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及局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部署问题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审计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同时认真查找并分析原因,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现已整改问题10项,采纳审计建议5条。经局党委会研究,对问题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教育7次。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交通执法不严问题
1.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较低,对于超限违法车辆仅是短信发送提醒,无其他管控措施的问题。为加强对超限违法行为的规范管理,我局制订出台《超限车辆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工作程序》,对能够查询到当事人联系电话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局网站公布;对外省籍车辆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抄告当地;对违法较多的企业由辖区交管所进行电话提醒、上门检查,督促企业接受处理;对未处理的超限违法行为,由专人负责在省厅已将超限处罚与运政联网的系统内进行锁定,行政审批窗口在办理业务时发现超限处罚未结案的,禁止办理相关业务;对存量未处理的超限行为,根据省厅和市局新的规定,要求原各地自行建设的超限检测系统实施封存,不再使用。
2.2018年1月,宁波市治超办下发的综合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抄告函中,涉及北仑区的运输车辆有148辆。区运输管理所对其中73辆注销营运证,未进行吊销处理的问题。因原省超限处罚系统与运政系统未联网,在查办案件前,该车辆已自行申请注销营运证,因无处罚对象而无法作出吊销行政处罚。目前,两个系统已经实现数据共享,根据我局新制订的《超限车辆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工作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窗口在办理案件时,首先查询历史超限违法记录,发现1年内有3次以上超限处罚记录的,在处罚同时吊销营运证。收到市局抄告的3次以上超限处罚的通报,在运政系统内进行锁定,不予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企业到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吊销行政处罚。
(二)车辆管理欠规范问题
1.车辆无划转手续,车辆使用单位与经费归属单位不匹配问题。根据机构改革和编办“三定”要求,已按照车辆随职能转移的原则,将原道路运输管理所(已撤销)19辆、原公路管理段(已更名)6辆、原港航管理处(已更名)5辆、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已撤销)2辆,共计32辆公务用车变更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名下,归执法队使用,经费由交通局列支。
2.公路段加油定点供应商选择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经咨询区财政局采购办,加油服务已于2021年列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我局将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安排,实施集中采购。
3.油卡余额过大问题。原运管所共20辆公务车辆,因日常路上巡查、入企检查等油耗量较大。2020年12月底,对部分油卡余额不足的10辆车充值5.5万元,导致2020年底油卡结余16.53万元,平均每辆车结余0.83万元。上述结余截至审计报告发布日已基本用完。原运管所待报废车辆已停止使用的加油卡备付金余额0.82万已退回主卡。原公路段2020年底油卡结余73.04万元的问题,区公运中心已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申请,要求退回当前油卡内的全部余额63.02万元,因油卡充值资金退回为非常规业务,前期沟通及申请流程较长,目前中石化尚在审核中,预计9月下旬可退回至财政国库收付中心预算单位其他资金专户。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及油卡的使用与管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原运管所)及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原公路段)修订完善了《北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北仑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三)应上交财政资金未上缴问题
1.农村联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截至2020年底历年结余530.53万元的问题。因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取消,相应市补资金未收回,以及部分街道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未验收通过导致相应补助资金无法支付等原因形成结余,上述资金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2.公路养护资金专户2018年以前的项目结余16.37万元、事业基金结余307.32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上述资金主要为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结余及历年来产生的利息收入,现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四)公路工程管理欠到位问题
1.原公路段对项目经理离职、港峰养护资质到期情况未掌握的问题。经审计指出后,区公运中心立即停止了该施工单位新养护工程业务的承接,并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违约金的处罚,约谈了相关监理单位。区公运中心对小型及应急公路养护工程业务重新进行了年度招标工作,目前重新招标后的施工单位均已到位。同时,区公路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
2.北仑段大榭叉口改造工程保险应保未保,脱保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的问题。交建中心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树立自查自纠常态化意识。鉴于该工程是唯一一个由业主进行保险招标的项目,后续建设工程项目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各项投保业务。下一步,对于工程项目建设中临近保期的,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办理续保,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管,强化相关制度的落实执行,形成长效化的管理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工程已竣工,尾款未清理,基建专户银行未销户问题
1.穿好互通区绿化工程已竣工验收,截至2020年底结余资金未转销问题。上述结余资金(共计132.86万)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结余,已上缴区财政,并注销该工程账户。
2.北仑白洋线公路工程已竣工验收,截至2020年底尚有管理费结余资金及待摊投资390万未转销问题。上述结余资金(180万元)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结余,已上缴区财政。390万待摊投资数已根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及局党委会会议决定,完成核销。目前,该工程账户已完成销户。
3.穿山疏港高速梅山保税区连接线工程已竣工决算,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未结算销账,该工程列支329陈华至白峰工程代管费60万元无依据的问题。我局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相同,建设单位管理费统筹使用。2020年根据实际需要,梅保连工程专户划转6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至329陈华至白峰工程。审计指出后,我局已从329陈华至白峰工程归还60万元。该工程项目由滨海实施,我局为代建单位,滨海拨入款项均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我局已根据滨海的竣工决算报告完成销账,将结余的管理费(合计258.21万元)上缴区财政,并注销该工程账户。
4.交通工程已竣工,基建专户银行未销户问题。目前已完成所有基建专户(共8个)的梳理工作,将所有专户的管理费结余上缴区财政,并完成银行销户。
(六)预算管理有待提高问题
1.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经核实,预算执行率低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工程项目因工期长,存在跨年支付的情况。如“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补助”为市补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宁舟汽渡站码头前沿水域及航路清淤工程”因未能在当年完成竣工决算,导致预算执行率低等。
第二,部分补助项目测算与实际有差异。如“2018年市区货运出租车报废处置专项资金”“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项目”均为市补资金,市局根据我区车辆数测算并下达指标,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穿山疏港高速优惠补助"项目根据前年度集卡优惠测算,因梅山保税港区连接线开通后,实际集卡优惠数量有所减少。
第三,部分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支付。如“穿山疏港高速优惠补助”2019年因上级人员变动,市局未能及时提供优惠数据,多方协调后于次年完成结算;2019年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因上级任务要求布置晚,而年底财政已无可用资金,多次协调后,于2019年12月中旬追加4000万财政人民银行库款。因资金性质特殊,每车每笔补贴均需填写申请书,并经申请单位经办人、申请单位负责人、财政科室负责人、财政部门分管领导、财政部门负责人、经审人审核通过后,报送人民银行,再经人民银行审核通过后才可支付,且资金指标下达后约一周就要年终关账,最终剩余3400万未能在当年完成支付。
第四,原公路段退休人员经费执行率低,原因是预算由系统自动生成,产生的预算数较大,实际按规定标准支付。目前全区新预算系统启用,人员数据重新维护更新,预计2022年该项目预算执行率将会改善。
针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落实预算编制数据,提高各单位各业务科室预算申报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同时加快工程类项目前期工作及支付的进度。
2.公路养护专户资金使用无年度预算的问题。区公运中心将于2022起加强资金的前期规划,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安排养护专户的资金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率。
(七)交通执法系统管理方面不严问题
1.新建交通执法系统未落实资金的问题。2020年8月起,执法队已使用新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系统,除路政非现场存量案件仍在宁波路政处罚系统外,新立的运政、路政、港政、质监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新系统办理。2021年1月1日开始宁波市路政处罚系统停止使用。2020年9月1日《浙江省公路条例》实施,原治超检测设备无法满足证据要求,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通知,要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因资金额度较大,当年无财政预算,只能将该项目列入2021年预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方案评审、采购预算报批等,在区财政局批准后进行招投标,争取年底前完成。
2.治超系统违法记录与运政系统未有效衔接,信息不全,未及时将有关违法信息抄送,影响非现场执法后续追溯管理的问题。上述两个系统均由省交通厅统一开发建设,我局仅为使用单位,目前两个新系统已经实现数据共享。
(八)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管理欠规范问题
1.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自车主申请受理至补贴发放超过60日及老旧车辆淘汰补贴台账管理数据不够准确,有7辆车注册日期信息与登记表不一致的问题。北仑淘汰的车辆大部分属异地报废,根据《宁波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0]4号)要求,对市外报废车辆在商务部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中核实,所需时间较长且非我单位可控;另外2020年区财政局的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1.1亿元,人大批复1.1亿元,后因区财政局进行资金统筹,实际下达指标9400万元,下达的资金已不足发放同一批次报废车辆补贴,致使补贴发放超60日。目前国三营运车辆提前淘汰总共登记5344辆,已发放5311辆,发放金额为2.03亿元。33辆未发,其中25辆为公安部门调档审核车辆,计100.6万元,8辆因企业账号问题、纠纷等问题无法发放,计30.4万元。
另外台账数据不准确的原因是车主申请补助时,在登记表上填写的日期有错误,后续已全部改正。
2.老旧车辆淘汰补贴中,有3辆车多发放补贴共计2.2万元。审计指出后,经核实上述三辆车因企业申报资料填写有误,审核人员未及时发现,导致多发放补助,我局立即追回上述多发放的2.2万元,相关责任人已移交纪检组调查处理,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避免再犯。
(九)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1.截至2020年底,原区公路管理段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4356.99万元,分别在区公路管理段公路本级和公路养护资金专户重复登记的问题。2021年8月已冲销公路养护资金专户的固定资产部分,2021年起公路养护资金专户不再登记相关固定资产。
2.原公路段治超电子检测系统二期费用为811.60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卡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811.6万元为中标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为808.87万元。因机构改革,原公路段治超的相关职能与设备已移交执法队,我局已根据原公路段提供的相关资料,录入局本级固定资产系统。
3.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固定资产台帐及提供的资料反映,三山合宅村、白峰客运站、上梅渡水泥场地等3处无产权证,计价金额100.13万元;大矸芦山村一处房产无房产证,资产金额119.26万元(房屋出租中)的问题。大矸芦山村交管站房屋整体拍卖出租,前几年在补办房产证时,因房屋现状与规划审批图纸有差异,无法办理房产证。该处房产已纳入征迁范围,近期将拆迁。其他三处因土地为租赁性质,无法办理权证。另合宅村、上梅渡资产已向区政府申请核销,区政府已受理。
4.区交通局未将政府出资建设的公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计入固定资产,未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反映,影响政府财务报告资产完整性的问题。接市交通局预通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正组织开展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完成。目前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正在制定公路资产重置成本等入账标准,后续将公布。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予以按时完成。
5.半年期定存利率小于7天通知存款利率及银行存款账面数与银行对账单不符问题。已于2021年6月11日将500万半年期定存转为7天通知存款。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的问题,经核查属于定存滚动利息部分,因无利息回单而未及时入账,现已补提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部分。2021年起,将对到期的定期存款进行按年转存,并及时将利息入账。
6.区公路建设指挥部应收账款100万元应收北仑农业科技园区投资款,上次审计已指出,至今仍挂账的问题。我局经多方咨询,北仑科技园区已撤销,该应收款无法追回,目前已向区政府申请核销,区政府已受理。
(十)服务外包后续管理欠到位问题
区港航中心在港口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外包之后,严格按协议要求中标单位派足坐席人员3人,审计监控记录发现的坐席人员为2人的时间段系一新进的坐席人员在业务科室和属地港航管理所进行岗前学习。根据审计要求,严格执行服务外包协议条款,加强外包项目管理,港航中心于2021年8月26日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北仑区港航管理中心服务外包管理制度》,规范包括港口视频监控在内的所有服务外包项目。加强服务外包项目的考核管理。要求港口视频服务方定期提交工作总结,严格执行季度考核打分,定期抽查视频人员出勤记录及服务质量。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严格公路非现场执法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养护资金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加强资产管理等5条审计建议,我们完全采纳。
(一)严格公路非现场执法管理,发挥治超管理系统效用,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效率。一是加快完成治超设备升级改造,并达到全区干线公路全覆盖,提高治超覆盖面,实现公路非现场无缝隙执法。二是加强治超源头管理。督促宁波舟山港集团在港区安装源头称重设备,并上传称重数据至省平台,规范集卡车装载行为。推进钢铁、水泥生产企业,混凝土企业、危化企业安装源头称重设备并接入省平台,对超限行为进行源头控制。三是提高超限违法行为的处罚执行率,制订《超限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工作程序》,提高违法成本。
(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合理配置油卡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理顺车辆关系。如有下属单位之间的车辆划拨,及时办理划拨手续。二是加强车辆油卡管理。根据《北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北仑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在车辆油卡余额不足时充值,避免油卡内有超额的资金结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养护资金管理,加紧清理工程竣工决算尾款,及时上交财政应缴款。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合理设置建设养护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并据此安排专户资金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管理与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养护工程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各项投保及续保,形成长效化的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竣工决算工作。对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及时清理工程决算尾款并完成账务处理。
(四)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率。一是预算编制。各科室根据年度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当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提出关于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的建议方案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计划,同时要求业务科室提交的所有预算项目(除基本支出及涉密项目)编制绩效目标,进一步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二是预算监督。根据年度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每季度向局领导班子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及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三是预算调整。确需年中调整追加预算的,根据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的结果,明确预算调整方案并形成书面意见,按照规定流程向区政府报送预算调整申请。四是绩效评估。项目结束后,根据申报的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五)加强资产管理,明确权属,确保账实相符和资产使用效益。一是严格登记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一律登记入账,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张贴固定资产条形码,定期清点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或存放地点变更时,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好变更登记。二是规范资产报废手续。资产报废必须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做到报废流程规范,若有报废收益的,按规定将收益交至财政账户。三是进一步理顺资产产权,盘点清理外单位借入的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8日
<$[正文内容]>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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