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高新区科创中心提质升级建设项目(一期)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10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高新区科创中心提质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项目代码2020-330481-75-03-17063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杭海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高新区文海北路北侧、东堤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3563.9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5150.51㎡,地下建筑面积约48413.40㎡)。本工程一期建筑面积约116299.75㎡,包括办公楼建筑面积约38273.54㎡、邻里中心建筑面积约4926.67㎡、1#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9402.04㎡、1#小试车间建筑面积约15284.10㎡、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413.40㎡;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包括二层地下室、主体办公楼、邻里中心、1#小试车间、1#人才公寓的建筑工程、基础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消防暖通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安投资:约43250万元;
2.5计划工期:36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创省标化工地;
2.7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0 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建筑工程A一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自定。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hn.jxzbtb.cn/HN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杭海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纬三路11号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金汇大厦A座4楼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巴先生 联系人:褚女士
电话:0573-87297970电话:0573-87297970
传真:传真:0573-87297971
2021年9月10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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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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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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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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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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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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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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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竣工的(时间以竣工后验收日期为准)建筑工程 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8000万元及以上)公建类项目、住宅类项目(厂房除外),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 2 项: (1) 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 3 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提供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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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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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流动资金 |
具有20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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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进浙施工 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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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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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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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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