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北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8日 |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仑政〔2020〕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服务业(商贸)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北仑区(开发区)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含产业活动单位)。
二、申报范围
1.鼓励内贸流通企业发展。对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增幅高于全区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平均增幅的部分,零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增幅低于全区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平均增幅的部分,零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5000元。
2.鼓励商业主体改造升级。已建成投运的商业综合体或大型商业中心,实施主体改造升级的,对实际投入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不含固定资产买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3%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家政服务业提规模上档次。对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企业,开设连锁网点、培训实操室、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添专业服务设施设备等,按投入30%进行补助,最高每家不超过5万元。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办理家庭服务员职业责任保险,按保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每家不超过2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和申报所需材料明细表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四、申报期限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企业将材料报送至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仑区四明山路好时光大厦A幢16层业务三部),联系人:岳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6882702。
六、审核公示
区商务局会同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北仑之窗商务局子站公示,时间另定。
七、资金拨付
公示结束后,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资金下达文件,并按照资金下达文件明确的方式、时限拨付资金。
区商务局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89384593。
附件1:
申报材料及申请表.doc
附件2:
关于组织申报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宁波市北仑区商务局
2021年9月6日
<$[正文内容]>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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