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略)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某单位(略)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采购意向公示
|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略).(略) | 预计交付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 联系人: | 谌助理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我部拟进行副食品采购配送公开招标,现就采购意向进行公示,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公示期:(略)
三、配送期:(略)
四、概算金额:(略)
五、配送方式及地点:(略)
六、配送内容:(略)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或(略)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企业配备专用运输车辆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②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自开标日算起不少于一年);③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2-7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略)年2-7月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内参加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军队采购政策法规,投标人不得有外资独资或控股背景。(提供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且带公章的查询资料,说明其股权结构、实际控股人以及合作伙伴是否涉及外资背景)。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供应链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7、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九、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和意见建议,采购人将根据质疑情况对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参数和服务要求。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十、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告知,将书面材料邮寄送至我部。
供应商递交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册并胶装,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受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略)
2.内容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参数建议反馈表电子版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开标时间:(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