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121)号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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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gte mso 9]>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21年9月10日10时-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浙江湖州市苕溪东路174-1号无证房产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约为20平方米,租期3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业态范围:不限,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起拍价:18250元/年(有保留价)。 2、浙江湖州市凤凰新村46幢底层103-107号【地名办凤凰路237-245(单)】房产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约为240平方米,租期3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业态范围:商业、办公(餐饮类除外),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起拍价:189216元/年(有保留价)。 注:1、标的建筑物、构筑物状态,附属消防、水电等设施设备均以现场现状为准,物业费用由买受人自行缴纳给物业公司。 2、1标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买受人如需办理营业执照,请咨询工商等相关部门,自行办理。 3、2标房产目前处于租赁合同期内,合同到期时间为2021年10月7日。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展示地址:1标位于浙江湖州市苕溪东路174-1号,2标位于浙江湖州市凤凰新村46幢底层103-107号【地名办凤凰路237-245(单)】。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展示、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9日下午4时止。凡有意竞拍的个人(携带身份证)、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公章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6楼财务室)办理报名手续(包括中拍平台实名登记注册)并开通中拍平台竞拍权限(节假日除外),同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1标5000元、2标50000元,以银行入账为准(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账号:800003860000147)。 五、咨询联系人:陆女士0572-2024490 13004271961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竞买人承诺书 致:湖州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认真阅读了关于浙江湖州市苕溪东路174-1号无证房产及浙江湖州市凤凰新村46幢底层103-107号【地名办凤凰路237-245(单)】房产租赁使用权拍卖的全部资料、咨询了相关部门关于标的租赁的相关事宜、对标的物进行了详尽的实地踏看,已完全了解了标的物的实际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现本单位(本人)在办理租赁权拍卖竞买报名前,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本人)对标的物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认可。拍卖成交后,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否定拍卖结果或提出任何其他异议。 2.本单位(本人)对租赁使用权拍卖的所有“拍卖文件”已认真阅读,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完全予以接受认可。 3.本单位(本人)同意物业管理费自行缴纳给物业公司,并保证按时交纳该项费用。 4.本单位(本人)同意在拍卖成交后,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并保证按时交纳上述费用。 5.本单位(本人)同意在拍卖成交后,交纳2个月的租金(按成交价计算),作为租赁期内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6.本单位(本人)同意在拍卖成交后,交纳1个月的租金(按成交价计算),作为租赁期内的消防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7.本单位(本人)取得租赁使用权后,保证严格信守和履行《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8.本单位(本人)承诺:在租赁期间,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转租本标的。 9.本单位(本人)承诺:保证将装修方案提交出租人审核同意,并严格按照装修方案及物业公司关于装修管理的要求施工,严格按照《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消防、安全、人身意外等法律、经济责任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10.本单位(本人)承诺:商铺门头制作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报批,要求统一设计方案、统一颜色、统一规格。 11.本单位(本人)承诺:保证在租赁期内,依法依规的做好一切与消防安全、环境检测、包括与周边居民的和谐关系处理等,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法律、安全等问题均由本单位(本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拍卖人无涉。 12.本单位(本人)承诺:保证本单位(本人)无偷、漏税行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或公章) 年 月 日 竞拍须知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21年9月10日10时-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房产租赁使用权拍卖会,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1、浙江湖州市苕溪东路174-1号无证房产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约为20平方米,租期3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业态范围:不限,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起拍价:18250元/年(有保留价)。 2、浙江湖州市凤凰新村46幢底层103-107号【地名办凤凰路237-245(单)】房产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约为240平方米,租期3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业态范围:商业、办公(餐饮类除外),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起拍价:189216元/年(有保留价)。 注:1、标的建筑物、构筑物状态,附属消防、水电等设施设备均以现场现状为准,物业费用由买受人自行缴纳给物业公司。 2、1标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买受人如需办理营业执照,请咨询工商等相关部门,自行办理。 3、2标房产目前处于租赁合同期内,合同到期时间为2021年10月7日。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三、竞买人应于本场拍卖会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中拍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报名,取得本场拍卖会入场竞价授权,然后请按竞拍流程的提示进行操作。如参与的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手续需在报名截止前办理,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自身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 四、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若建筑面积有误差,则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含国家政策性应缴纳的税、费以及经营过程中应缴的水、电、气、卫、物业费等费用。 五、拍卖人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并不表示拍卖人对此作出保证。竞买人在参拍前必须到工商、消防、行政许可等相关部门(或向湖州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小姐,电话:2155025)查询,详细了解标的现状。未经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及担保责任。买受人(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活动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应手续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六、拍卖人提醒各竞买人注意: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2、买受人(承租人)除了按规定支付首期租金【减免1个月装修免租期后实际支付11个月租金(按成交价计算)】、买受佣金外,还须另向委托人交纳如下两项保证金:①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的租金(按成交价计算),待《使用权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如无违约行为,则由出租人全额返还给承租人,不计利息;②消防安全保证金:一个月的租金(按成交价计算),待《使用权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如无违约行为,则由出租人全额返还给承租人,不计利息;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4、租赁期内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1年9月15日下午4时前来拍卖人处(浙江湖州市红丰路1388号嘉年华国家广场C座6楼)签订《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拍卖文件及付清首期租金、买受佣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消防安全保证金全部款项。 1、首期租金:【11个月租金(按成交价÷12×11计算)】,竞买保证金可充抵; 2、买受佣金:成交价×1.75%×3年(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 3、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消防安全保证金:共三个月的租金(按成交价÷12×3计算)。 所有款项交至拍卖人账户(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账号:800003860000147)。 八、买受人按规定付清上述款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使用权租赁合同》。《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后,所有法律关系、经济责任均按《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由合同双方各自履行,与拍卖人无涉。 九、租赁期间,承租人需将装修方案提交出租人审核同意,自行负责承办装修后的消防安全、环评合格验收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资质、资格等手续。商铺门头制作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报批,要求统一设计方案、统一颜色、统一规格。 十、租赁期间,若遇政府行为或不属委托人(出租人)主观意愿所控制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使用权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则使用权租赁合同立即解除,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精神,需对租赁的房产进行处置转让时,承租人必须配合委托人,及时做好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 十一、使用权租赁期间,委托人(出租人)如需将房产抵押,无需征求承租人意见,可自行向金融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转租本标的。 房产使用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承租的房产具有优先续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if !supportLists]十二、[endif]买受人不能按规定时间支付成交款项的则须承担所欠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比率的违约金。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能付清的将视为违约,委托人或拍卖人有权取消买受人资格,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造成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按全部租赁年限租金计收的差额及再次拍卖费用。 [if !supportLists]十三、[endif]本次拍卖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四、拍卖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说明,竞买人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五、本拍卖标的在开拍前,委托人随时有中止、撤回拍卖的权利,中止、撤回拍卖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竞买人报名的误工费、路费、预交保证金利息责任。 十六、本竞拍须知已经委托人审核,拍卖成交后作为《成交确认书》的补充,具有与《成交确认书》同等效力。 注: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竞拍须知,同意遵守和履行相关义务、相关告知事项的请在下面签名按印。 竞买人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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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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