蕺山公园景观亮化、栈道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1日 |
蕺山公园景观亮化、栈道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蕺山公园景观亮化、栈道工程设计项目已于2021年07月21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于2021年07月28日报名结束,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流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重新发布第二次招标信息,重新组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蕺山公园景观亮化、栈道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5-330600-04-01-47091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书圣故里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建设规模:设计红线面积约为103466㎡(计约155亩),工程主要内容为景观廊道与书画院修缮(廊桥工程、栈道工程、集散平台、单体景观构筑物、绍兴书画院外立面及景墙、地面硬质铺装等工程)、夜景灯光亮化工程(文笔塔、蕺山书院、山体、栈桥工程)、山体景观提升工程等。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3313万元。
2.3招标控制价:约122万元。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设计联系单等)。中标单位若无相关专业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由中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连带责任。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节能评估费、专家费等)。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为25日历天(含评审及施工图图审时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到施工图图审完成止。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设计方案确认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在职职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中其他成员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2日8:30时至2021年09月08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09月24日17:00 时前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00401;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02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09月28日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石家池河沿92号地 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系人: 王斌联 系 人:章娅琴
电 话:0575-85022760电 话:13732488822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1日
附件下载:0831-联合体-(第三次)招标文件--蕺山公园景观亮化、栈道工程设计项目.doc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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