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岛南路南岸沿海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舟山-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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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岛南路南岸沿海工程
【信息时间: 2021-08-31 00:00 】【阅读次数:】【关闭】【信息来源: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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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岛南路南岸沿海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岛南路南岸沿海工程 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浙舟新新委审[2020]60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小干岛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小干岛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 2.2招标范围:该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建筑(包含节能、幕墙、室内装修等)、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道路、停车场、标识标牌、配套设施、室外综合管线等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各职能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施工质量标准; 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3工期要求: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15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工期为1个月)。 2.4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有关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评定,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6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金额为:1795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0万元,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为177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③④或②③④三项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良好。 3)信誉要求:良好。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三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若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5)其他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④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⑤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⑥诚信承诺(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⑦项目经理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经理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⑧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建筑)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⑨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9.1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9.2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⑩项目班子配备: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8)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7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进行网上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窗体顶端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招标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小干岛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千岛中央商务区自贸村88号(小干岛内) 联系人:鲍女士 电 话:0580-22928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建设大厦B座11楼1111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580-226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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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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