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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秦公路(524国道至硖尖公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盐秦公路(524国道至硖尖公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拟建项目盐秦公路(524国道至硖尖公路段)改建工程(项目最终名称以批复为准,下称“本项目”),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96号), 本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宁袁花镇境内,起点位于盐秦公路与524国道交叉口,终点位于盐秦公路与硖尖公路交叉口,全长约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米。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3亿元,定额建安费约2.07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设 1 个标段。即第 1 标段:具体为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制、全线航拍,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工作(如需项目建议书一并提供)。

2.3编制周期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如有其他要求,另行商定。

2.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的工程咨询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09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年09月10日14时00分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上投标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如投标单位未注册登记,请前往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免费注册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交通运输局9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4 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接收人:任凤池,电话:13857336068。拒绝接受到付邮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与上述人员电话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已送达。

5.5 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2021年09月10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地点:海宁市交通运输局9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73-87656519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573-87859836

2021年09月01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本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的工程咨询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本标段

1、 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成功完成过一个一级公路及以上新

建(或改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注: a、业绩证明应附: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或发包人出具的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b、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c、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要求的建设规模,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d、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1、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a.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自2021年5月以来)社保证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连续三个月(自2021年5月以来)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b.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等。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由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内容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3、上述资料均应采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本标段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情况,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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