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申报2021年度省、市绿色低碳园区项目交易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1日 |
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申报2021年度省、市绿色低碳园区项目
招标公告
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申报2021年度省、市绿色低碳园区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根据省经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126 号)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88 号)文件要求,我镇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第三方机构作为我镇2021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申报项目的服务机构。
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待市级主管部门通过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到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2-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强主任
电话:13757256576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11267737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2021年09月0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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