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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燃气公司关于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西湖区 发布日期: 2021年8月30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FY-WZGQCG20210827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车辆保险

1

项

18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6. 投标人应在温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具有相应的出单及理赔权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

4、报名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请尽早办理),或直接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报名确认;

5、投标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后,再携带报名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报名确认;或邮寄,运费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幢510室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幢510室会议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245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2.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1.2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1.3 投标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4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736325617。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府东路869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

联系电话:0577- 883810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36325617、0577-88650782;

传 真:0577-88650781 。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十六、附件下载:

2021.8.27稿-招标文件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doc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30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燃气公司关于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9月6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650781,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513392567@qq.com。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3632561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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