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双双线(双港口至双源)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25日 |
莲都区双双线(双港口至双源)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1] 099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莲都区双双线(双港口至双源)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莲都区双双线(双港口至双源)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的批复》(莲发改审批[2021]44号)及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莲交许[2021]19号)的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境内。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起点位于双双线与外靖线平交处,沿老路布线,终点位于双源村内。本项目总长约11.211km,提升改造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按7.5米标准进行提升:0.5m土路肩+3.25m行车道+3.25m行车道+0.5m土路肩。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桥梁标准宽度7.5米,净宽6.5米。过村困难路段不拓宽,利用现有道路平纵线,只对路面进行改造。其主要实施内容为改造全线路基、路面、新建桥梁一座(桥长24米,全桥共一联,配跨为1×16m,桥宽7.5 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简支矮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台,扩大基础),涵洞25道,平面交叉9处、改(渠)1处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
2.3计划施工工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3年04月14日,共18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莲都区双双线(双港口至双源)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4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及交工验收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实际交工之日起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2021年08月25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何淑亚,联系电话:0578-2789773。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5.3 招标人定于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碧湖镇环北路66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006 邮 编: 323000
联系人:张群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13587196453 电 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 2021年08月25日
备案单位: (盖章)
备案时间:2021年08月 25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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