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略)】2号)执行。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略)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金殿名胜区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已获昆明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磋商。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项目名称:(略)
1.3.2项目编号:(略)
1.3.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略)
1.3.4采购内容:(略)
1.3.5项目地点:(略)
1.3.6工期:(略)
1.3.7质保期限:(略)
1.3.8质量要求:(略)
1.3.9采购预算:(略)
1.3.(略) 报价方式:(略)
1.4.竞标人资格要求:
1.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竞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新成立的不满一年的公司须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1.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略)
(3)竞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其他要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