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塘万科地块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20日 |
段塘万科地块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92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段塘万科地块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3-330203-04-01-464692,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
2.2项目规模:君运路南侧河道开挖长约352m,规划河道宽度14m;君运路长约680m,盛德路长约260m,标准横断面均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
2.3项目总投资:78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58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1007938元。
2.5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咨询。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账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不含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通信、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等。
2.6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进度控制目标:
(1)监理工期要求:同项目施工工期。
(2)结算审核期要求: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2.10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1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②自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造价咨询业绩,业绩根据以下证明资料确认:(1)造价咨询合同和(2)造价咨询报告(仅需提供造价咨询报告首页、盖章页和正文部分);或由具备以上①、②项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1年5月、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一致,除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10.11条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2021年5月、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一致,除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10.11条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承担项目管理和监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4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16时00 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2形式:
①通过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的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基本账户转入)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7)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8)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6.2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代为签收,代收时间截止至2021年09月09日17时(含),代理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於工,联系方式:1572800343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实际代为递交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楼
联系人:高艳圆、丁静
电话:0574-87117806 0574-874508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 系 人:屠世侠、於苏妙
电 话:0574-8737570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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