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9日 |
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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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改造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设〔2021〕2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1工程建设地点:江山市城北新城 2.2建设规模: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改造,项目景观面积约63759.00㎡(含南侧与湿地公园衔接地块5030㎡,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周边12790㎡及北侧绿化公园27260㎡,规划7米支路面积约1600㎡,鹿溪渠景观改造17079㎡)。 2.3本项目投资概算为2977.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588.48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范围和内容内的所有专业的方案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各类专项设计、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非标准设备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硬质景观设计(鹿溪渠驳岸、亲水平台、水景、铺装、园林景观小品等)、绿化设计(乔、灌木、地被设计)、亮化设计、环境设施布置、绿地浇灌设计、景观小品的结构设计,规划支路道路及排水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各类专项审查、相关图纸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非标准设备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详见附件:江发改投设〔2021〕231号文件,按该批复文件的方案投资概算中相应工程建安费用进行限价设计,并进行设计总协调工作等。同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报批工作。 (2)采购:本项目包含上述所涉及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设施、满足能效测评要求所需设备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道路、铺装、排水、给水、电力、通信、鹿溪渠驳岸、亲水平台、水景、园林景观小品、环境设施布置、绿地浇灌、景观亮化、绿化等所有工程的施工。 (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①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和协调配合工作(含但不限于预定位、预测量、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②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及三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③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 ④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⑥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及三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⑦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⑧工程保险的购买。 (5)从施工图设计完成至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上述①②③④的所有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外)。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可纳入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投标人不再收取总包配合费。 2.5建设总工期:180日历天(元旦前完成绿化部分和65%市政部分)(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管理标准(目标):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2.6.2施工质量标准(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目标):江山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③或②和③资质,或者由下列①和③或②和③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除外(须同时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除外(须同时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以具备符合3.1条款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以牵头人的名义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文件。 ②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施工一家,设计一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且须与各投标人的资质相适应。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浙江省以外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ipass.cucns.com.cn:7008/selfservice/hdjk/home.jsp)。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3)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或登录网址https://jypt.zhaotx.cn/ydcaLogin,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9月2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7日9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B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除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外,还须遵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③限定参与人数。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文件采用“即交即走”的形式,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可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得超过1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扫码进入钉钉直接间在线参加开标会。 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 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18-1号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东岳路498号四楼 邮编:324100邮编:324100 联系 人:徐先生联系 人:毛小芳 电话:0570-4018960电话:0570-4692687、1358712945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93622395@qq.com 2021年8月18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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