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拍卖公告第四十二期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镇海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8日 |
镇海法院关于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博大路163、175、205、209号,天童南路2357、2365、2377号,天童南路2381弄41号2163室的房地产
拍卖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19日10 时至2021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博大路163、175、205、209号,天童南路2357、2365、2377号,天童南路2381弄41号2163室的商业用房(详见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以上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35.84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标的有不动产权证原件一本。房地产面积以产权证原件登记面积及行政部门最后核准面积为准。
2、本标的为宁波海港城商业广场二楼,估价对象位于商场西北片区,北邻自动扶梯,东面毗邻商场挑空中庭,近物美超市。估价对象已与两侧相邻商铺打通统一装修为Duwai男装店,目前空置中。商场以租赁方式对权利人实施房产租赁后统一出租管理,相关情况需提前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具体可咨询海港城物业。
3、本标的可能有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拖欠,具体金额不详,成交后由买受方承担,竞买人需提前自行了解;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自行查看,并承担相应风险。
4、视频、照片等相关附件系现场评估日制作,仅作为参考,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均以拍卖公告为准。
5、成交后拍卖余款请汇入本公告第十二条案款资金专户(请勿汇入支付宝账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4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超出时间不接收委托,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直接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适用的备忘》中相关要求,“法拍房”受让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需按照宁波市限售政策规定限售两年。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1年7月15日下午15时-16时】安排看样,看样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博大路163、175、205、209号,天童南路2357、2365、2377号,天童南路2381弄41号2163室(宁波海港城商业广场二楼)。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件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交付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方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4-86377591。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8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案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299903073614),并于次工作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光大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未经本院通知,请勿自行来法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须经法院批准,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四、以下贷款具体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贷款公司自行对接,法院仅提供咨询电话,具体操作、能否贷款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关于法院拍卖房屋提供银行贷款,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0574-86379857、86379859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688号,联系人:陆经理。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关于法院拍卖房屋提供银行贷款,咨询电话:0574-86251084、0574-55335290;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苗圃路185号。
3、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咨询电话:0574-86270320 13958206351;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镇海大道中段788号,联系人:梁经理。
以上贷款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法院仅提供咨询电话,具体操作、能否贷款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举报监督电话:【0574—863780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4—863775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8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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