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二食堂二楼劳务外包、三楼美食广场合作经营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诸暨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3日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二食堂二楼劳务外包、三楼美食广场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1-08-03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二食堂二楼劳务外包、三楼美食广场合作经营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两个标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一)标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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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
供应商 数量 |
服务时间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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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二食堂二楼公益性快餐劳务外包服务 |
1 |
2021年9月1日—2022年7月31日 |
劳务工资支付最高限价为营业额的25%,托管费支付最高限价为营业额的7%。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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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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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
供应商 数量 |
合作经营时间 |
合作经营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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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二食堂三楼美食广场合作经营项目 |
1 |
2021年9月1日— 2022年7月31日 |
不少于26万元 |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包含餐饮服务,且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有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没有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如导致食物中毒、使用不良添加剂被披露等)、未发生被采购人清退或与采购人发生合同纠纷等情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2021年08月18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公告代发板块(交易公告)栏目或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标项一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整;本项目标项二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贰佰元(¥5200.00)整。
2、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但必须以供应商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以2021年8月23日下午17:00时前到帐为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缴纳户名: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浣东支行
账号:201000214232891
款项用途:第二食堂磋商保证金(标项一/标项二)
注:缴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须单独装袋(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邮寄(或现场)提交。邮寄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下午14:00时。
2、提交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注:
(1)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2)取消供应商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供应商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供应商允许采用邮寄响应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徐浙
联系电话:13735357095
(3)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下午14:00时。
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特别说明:取消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058546467@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87760039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金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67507571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 (二)(采购文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二食堂二楼劳务外包、三楼美食广场合作经营采购项目(8月13日发布).docx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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