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谷来镇双溪村出水汖桥加固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谷来镇双溪村出水汖桥加固工程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3198
6.建设地点:嵊州市谷来镇双溪村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199530.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谷来镇双溪村出水汖桥加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1个月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 ,且具有嵊州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诚信登记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4)本次发包共有二个工程,发包先后顺序按照工程价款由大到小依次为:1、2021年嵊州市谷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2、谷来镇双溪村出水汖桥加固工程.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嵊州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诚信登记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下浮率为5%(含)-13%(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中包下浮率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前一个球号在后一个球号摇取前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中包价=(审定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3)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一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14.报名时间:2021年08月16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15.报名地点:1、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2、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大写:叁仟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汇票、网银、电汇等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谷来镇财政管理小组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息)。开户名称:嵊州市谷来镇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农商合作银行谷来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1651478。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年度除外)。 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开标时持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7.履约担保的形式:(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3)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4)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 10时0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童锡孟 联系电话:13806764989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楼春 联系电话:13357528191
21.其他要求:1.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开标时持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竞包人未按规定派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出席发包会议,则发包人视为已放弃竞包。 2、 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隔位就坐,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3、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4、若本发包公告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发包人: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8/12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