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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坤和中心703室房屋5年租赁权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拱墅区 发布日期: 2021年8月11日
招标采购正文
杭州市拱墅区坤和中心703室房屋5年租赁权 2021-08-11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坤和中心703室房屋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1ZL0302-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1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08-25

出租底价

384049.35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杭州市拱墅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奚小姐 王先生 0571-85085583 85085582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屋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坤和中心703室房屋

房屋坐落

环城北路208号601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10880076号

共有情况

/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

建筑面积

1548.49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

杭下国用(2015)第013214号

地类(用途)

港口、码头

使用权类型

划拔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56.8平方米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签订的授权委托书约定,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出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据此对租赁房屋公开出租。2、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7层703室(实际楼层为6层),租赁面积约233.82平方米。无单独权证,其房屋所有权包含在杭房权证下移字第10880076号房屋所有权证内。3、租赁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但租金成交价、租赁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不做调整。4、租赁房屋目前空置,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384049.35元/年

出租面积

约233.82㎡

出租期限

5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1个月(支付首期租金时扣除以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免租期租金)

租金支付条件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租赁期内,租金每年递增3%,直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3个月租金计(即租赁保证金)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办公。并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未事先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用途。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20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签署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资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权证附记为码头管理用房,地类(用途)为港口、码头。出租方对本次租赁的业态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因租赁房屋(地类)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但出租方不作任何保证。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此无法办理相关登记及其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出租方、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涉及任何经营证照的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明确知悉并接受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性质、产权情况等限制条件。承租方应当在开业前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的各类经营许可证,由于承租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后,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准许,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转借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该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或以任何方式转让对于该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的占用的权利及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交换租赁房屋或共同占用该租赁房屋。 (7)租赁房屋的移交在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进行。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保证金后,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方。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租赁期限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起算,不再顺延。 (8)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具体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交易服务费,计算标准如下:(1)本次交易有二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须缴纳按首年一个月租金计取的交易服务费;(2)本次交易只有一位意向承租方且成交的,承租方须缴纳按首年半个月租金计取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 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奚小姐 85085582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是

刊登媒体

杭州日报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

附件下载:

附件2:租赁合同(样本).doc
7层平面图.jpg
附件1:承诺函.doc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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