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体育发展展示馆工程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0日 |
丽水市体育发展展示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1】104 号
一、招标条件
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项目:丽水市体育发展展示馆工程EPC总承包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项管【2021】208号 ,项目代码:2104-331100-04-01-298508,资金来源为财政,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水市体育发展展示馆工程EPC总承包
2、项目地点:丽水市体育中心主场馆附属用房
3、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其中序厅51平方米,体育概况区60平方米,体育成就区271平方米,体育互动区297平方米,体育融合区65平方米,体育与健康区115平方米,未来规划区255平方米,其他用房区186平方米。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室内装修、布展工程,配套建设消防、暖通、强弱电、空调、多媒体硬件及软件系统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总概算1268.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4.03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布展(包括但不仅限于展厅天花板、地板、墙体等常规装饰,展柜、展墙、展品装饰配件等专业项目,场景复原、展品仿真复原、雕塑等艺术工程等辅助展品项目,噪音处理,灯光照明系统、多媒体、音像制作、影视制作、科技展示设施等陈列配套项目,文字处理、展板设计制作、展览标识等平面设计制作项目,其他陈列布展项目,及位于展区内的绝大部分公共服务空间的设计及施工布展,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布展内容的均包含上述范围);消防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布展、安装、强弱电工程、空调系统、消防工程、多媒体设备、软硬件控制系统、模型、影片及所有的数字内容制作等)、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布展工程、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布展工程、安装工程、强弱电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消防工程、多媒体设备、软硬件控制系统、模型、影片及所有的数字内容制作工程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流程办理报批的服务费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注:上述第1点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上述第4点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3、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类(或建筑装饰设计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企业、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不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8、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21年8 月 10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林秋丽、应芳芳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2、网上下载:2021年 8 月 10 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9 日9时0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1号商会大厦5楼 )。
2、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清远街133号二楼
联 系 人:叶青毅 叶敏
联系电话:0578-2073342 20733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3楼
联 系 人:林秋丽、应芳芳
联系电话: 0578-2571155、2522968
公告发出时间:2021年 8 月10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