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关于天台银轮新城国际1幢、3幢11号、12号、14号,15-22号及5幢23-30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天台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0日 |
拍卖公告(第二次)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5日10时至2021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6/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台县始丰街道银轮新城国际1幢、3幢11号,12号,14号,15-22号及5幢23-30号商铺。
⑴银轮新城国际1幢、3幢11号商铺,房产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54871号,建筑面积为211.97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103.6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108.32平方米),登记时间为2009-02-26,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土地证号为天台国用2009第04605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64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01-19日止。
⑵银轮新城国际1幢、3幢12号商铺,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54869号,共同所有,登记时间为2009-02-25,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面积为241.81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103.56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138.2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天台国用2009第04619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68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01-19日止。
⑶银轮新城国际1幢、3幢14号商铺,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59928号,共同所有,登记时间为2009-09-17,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面积为145.6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36.88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108.72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天台国用2009第05590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86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01-19日止。
⑷银轮新城国际1幢、3幢15-22号商铺,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59925号,共同所有,登记时间为2009-09-21,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面积为551.59平方米,所在楼层为二楼,土地证号为天台国用2009第05585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3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01-19日止。
⑸银轮新城国际5幢23-30号商铺,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59926号,共同所有,登记时间为2009-09-21,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面积为574.75平方米,所在楼层为二楼,土地证号为天台国用2009第05586号,权力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5.51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44-01-19日止。
特别注意:
1.本次拍卖共五套商铺,五本产权证,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法院不负责提供该标的物相关产权证件及票据凭证,买受人需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接受处置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具体以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为准,天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576-83902120)。
2.该商铺带租拍卖,租金为每年15万元,租期至2022年4月7日止,租金已支付至2021年10月7日止。
3.本次拍卖含室内固定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4.五套商铺评估价共计1374.1万元(含固定装修46.1万元),其中11号商铺235.1万元,12号商铺246.5万元,14号商铺128.2万元,15-22号商铺374.2万元,23-30号商铺390.1万元。
5.本次拍卖的12号与14号之间房屋系案外人所有,非本次拍卖范围。
起拍价:770万元,保证金:115万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咨询、看样、拍卖成交后流程、案件相关当事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1.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现场看样时间初定为: 2021年8月20日9:30--10:00时,有意者请至少提前三天(工作日)电话联系登记预约,逾期不预约安排看样,联系方式为:0576-89358298,经办法官:叶法官.
2.拍卖成交后的流程:(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前缴纳余款;(2)联系法官签署成交确认书;(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通知领取裁定书。
3.案件相关当事人主要事项: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土地(含土地出让金)、房屋的税、费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非由买受人承担部分,可在拍卖款中支付。买受人需在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天台县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拍卖成交交易环节卖方应支付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我院凭发票予以退还,逾期不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需登报时间顺延,另有其他客观原因逾期无法提交的,应提前向我院申请。
5.本院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提供的登记证明,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和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6.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一日(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9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班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8567462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893582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网址: tiantai.tzcourt.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浙江省天台县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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