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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供销合作社联社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北仑区 发布日期: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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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下旬至4月上旬,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供销联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供销联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联社党委高度重视,5月31日,区联社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下发了《区供销联社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区联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旭波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责任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完成时限。7月19日,区联社党委还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联社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认领责任,开展自我剖析。会后组织各承办科室逐项研究部署,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系统核心工作来抓。区联社党委坚持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区供销联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工作具体成效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区委要求”方面

1、关于“助力乡村振兴还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

(1)关于“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深刻,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措施还不够实”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深化认识。二是对北仑区低收入农户增收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和产业农合联的走访,摸清了北仑区低收入农户现状,通过农产品展销会、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代销的模式帮助农户增收,并于7月10—11日组织开展北仑区“助农市集”暨特色文化市集活动1次,共计帮助销售农产品80余万元。三是与宁波市甬丰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切实做好北仑区粮食生产植保服务网络,推广先进高效的大田植保技术服务。

(2)关于“在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工作中,部分服务中心未实际运营”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推动农合联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了《北仑区街道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及产业农合联服务平台运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三是对未实际开展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运作的平台指导督促并依据上述制定的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并按考评结果分等次对各服务中心、产业农合联给予资金补助。四拟召集街道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负责人,布置关于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及产业农合联服务平台实体化运营的工作任务。此项问题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整改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为农服务意识。二是结合北仑区域农业及“农合联”工作实际,制定完成了《北仑供销联社“十四五”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供销社未来发展方向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加快建设新时代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强化供销社为农服务主力军的责任担当,为助力北仑的乡村振兴和三农服务做出新贡献。

(2)关于“对于中央‘进一步抓好促进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等重点工作’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三农”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结合北仑区域实际,对全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研走访,在此基础上,拟重点培育10家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评优奖励、产销对接、信贷等方面开展政策扶持。三是对目前投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进行了梳理,及时总结经验。此项问题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3、关于“社有企业、基层社改革发展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剖析当前基层社、社有企业发展存在的症结和困难。二是依据区联社制定的十四五工作目标任务,设立标杆基层社,采取龙头带动、强社带动,改造和升级一批“三无”基层社。三是加强社有企业运营管理。结合实际,实行分类指导,突出主业,做大做强,为供销社的“三农”服务工作提供经济支撑。此项问题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基层社和下属控股企业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重点整治工作,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暨精神教育专题会议,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的同时,由区联社党委书记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要求。二是组织区联社系统财务人员、各控股公司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干部中学习了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差旅报销等相关财务制度。三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类制度2个,及时堵塞漏洞,切实抓好源头防范。

(2)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和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区联社及基层企业开展廉政风险点一次大排查,除领导班子及个人、科室负责人外,对基层企业负责人及财务、文书等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78条,对排查出的每项风险点制订了相应的防控措施。二是认真学习组织部及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将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纳入中层干部管理,并按要求填报了《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区联社党委备案。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前,由区联社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降低廉政风险。

(3)关于“对内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区联社系统财务人员和各控股公司负责人学习公款存放相关文件和财务制度,对区联社及各基层企业财务报销程序予以规范。二是加强对基层公司的财务管控,在年度内审的基础上,每季度由区联社财审科对基层企业财务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高财务风险防范能力。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未及时对所属3家企业及机构的法人进行变更,个别财政专项补贴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完成区供销联社法人、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法人变更,12月底前通过举办区农合联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完成农合联法人变更。二是会同区再生资源协会、区商务共同完成了协会职能移交手续。三是对区财政专项补贴资金闲置情况进行清理,对确实无法使用的财政专项补贴,将统一上缴区财政。此项问题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作风纪律检查不深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区联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规定。二是结合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重点整治工作,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共排查出问题12个,坚持立行立改,全部进行了整改。三是制订了《北仑区供销联社值班和请销假制度》,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和管理。

3、关于“房屋资产及工程建设监管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

(1)关于“区供销联社房屋安全隐患较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区联社现有房屋安全隐患进行了系统的排查,拟对梅山、柴桥、丁家山等处房屋进行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系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全面自查,并邀请了区供销社法律顾问对合同的签订进行培训讲解,规范了租赁合同内容。三是重新修订了《北仑区供销联社经营性集体资产和出租处置管理办法》,着重规范了基层社房屋出租的流程。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了相关区里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及《北仑区供销社系统公共资源管理交易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熟悉规范业务流程。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在签订前由区联社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进行把关,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保修金、付款方式、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资金出借和存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了相关出借手续,今后的基层社借款由法人代表提出后交党委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后实施。二是组织区社系统财务人员和各控股公司负责人学习公款存放相关文件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出借和存储管理。三是基层社竞争性存款存放银行参照区联社中标银行执行。

(2)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区联社系统财务人员、各控股公司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干部中学习了《北仑区(开发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仑委办〔2014〕99号)相关内容,确保干部职工及具体经办人员熟悉各项流程。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费报销。

(3)关于“财务支出未按规定列支”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在今后的汽车租赁、办公物品采购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到定点服务机构办理。

(4)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厘清“三会”边界,制定了党委会、理事会、监事会议事清单,充分发挥党委会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制定了《北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北仑区供销联社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发挥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功能和作用。

(2)关于“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党委会讨论”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北仑区供销联社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讨论决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相关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关于“党委决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了区里关于公款存放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建立区供销联社存款定期(每半年一次)报告制度。下属各基层社和控股公司每半年上报存款存放情况表,接受区社监督。

2、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将机关支部和甬港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相对固定在每月的第一周的周二,并已遵照执行。二是严格“知行学堂”学习制度,要求区社机关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每次夜学参加率不低于80%。三是组织开展了一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培训,增强各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区供销联社党建规范化标准化。

3、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职工知晓。二是在今后的干部选人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干部选拔任用的材料全程纪实,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2)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北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除区联社机关外,将控股企业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证件上交区联社办公室集中保管;严格把关单位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报批手续,按照规定进行审批。三是制定了《北仑区合作社联合社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区联社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

4、关于“对企业人员管理缺乏完整制度体系”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北仑区供销联社及下属公司企业人员招聘制度》,规范人员招聘流程。二是结合机关及基层企业人员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仑区供销联社企业人员工资及奖金管理制度》《北仑区供销联社2021年度基层供销社及控股企业目标管理考核指导意见》,规范企业人员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等的管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严格遵照上述制度规定执行。

5、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区联社所属社有房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排查梳理。二是多次与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协调对接,了解问题处置进展的情况。下一步将和镇海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的协调和布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区联社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区联社党委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在党建工作方面,更加注重治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将“四个意识”教育深深融入党员干部的言行和生活当中,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落实办法,把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强化“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6783228,邮政信箱:北仑区新碶街道建行路1号,电子邮箱:blgxs@163.com。

宁波市北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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