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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T21067)建附线(K28+174-K32+791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29日
招标采购正文

建附线(K28+174-K32+791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附线(K28+174-K32+791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慈发改审批〔2021〕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慈溪市新浦镇、附海镇,对建附线(K28+174-K32+791段)提升改造,西起樟新线交叉口,东至建附线路线终点。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总长4617米。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从施工合同签订起到工程保修期满止,并提供档案资料移交和结算期服务)。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75分及以上;路面性能指标(PQI)达到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75 分及以上;路面性能指标(PQI)达到90分及以上。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2 对本项目拟委任项目总监的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一名,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无在建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监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发中标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监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1年8月3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1日上午9 时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二楼第三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任选以下四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21 年8月10日17时前。【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 帐 号:201000228967189000705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24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1.5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担保融资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24时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 年8月10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8.4 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址:慈溪市慈百路209号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4-63009250电话:0574-63041902

传真: / 传真:0574-63010961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项 目

条 件

备 注

资 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项 目

条 件

备 注

业 绩

不作要求

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市政道桥)】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新(改)建工程或大中修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 60周岁及以下,无在建项目。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1

自有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仅限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的监理资格证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备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8 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内容显示结果为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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