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镇区保洁、中转站运行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象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27日 |
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镇区保洁、中转站运行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项目概况
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镇区保洁、中转站运行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象山涂茨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镇区保洁、中转站运行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NBYX-2021014
项目名称: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镇区保洁、中转站运行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450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镇区保洁、中转站运行及垃圾清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具有环卫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项目采购”模块进入政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4、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5、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9 :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开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备注: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方式存储)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8月13日17:3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收件人:郑茜媛、胡悠悠,联系方式:0574-59180922、15968960070、1356657789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34954278@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34954278@qq.com
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七、落实的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象山涂茨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金鸡路221弄5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777044632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
联系人:郑茜媛、胡悠悠
联系电话:0574-59180922、15968960070、13566577898
邮箱:434954278@qq.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胜光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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