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纳威高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29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杭州纳威高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日期:2021-06-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32021ZJ1000038 |
|---|---|
| 项目名称 | 杭州纳威高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20 |
| 挂牌价格 | 142,98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1-06-29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原股东范杰不放弃对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时登记报名、交纳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6.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三)纳威高通公司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五)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资产的评估增减值额作可能涉及的纳税准备。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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