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T21064)横河镇横彭路改造工程(翠屏路-新城大道)设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慈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21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河镇横彭路改造工程(翠屏路-新城大道)已由 慈发改审批【2021】2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横河镇,西起翠屏路,东至新城大道。
规模及投资:对行车道采用“白+黑”处治方式改造,破板、裂缝维修后铺筑面层,结构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士(AC-13C)+8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更换C35砼预制侧平石,非机动车道路基进行宕渣换填,换填厚度为50厘米,路面结构改造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AC-13C)+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疑土(AC-20C)+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游步道路面为6厘米彩色道路广场砖+3厘米厚M10水泥砂浆+15厘米厚C20砼基层+10厘米厚级配碎石。沿线3座桥梁桥面铺裝凿除重建,加铺6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总投资估算3067万元,建安费约2482万元。
标段划分:1 个;
设计周期及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出具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通过后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3) 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评审会议通过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4) 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及相关档案存档为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原路况调查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服务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本单位人员1名。
3.3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和公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附录 1-附录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获取截止时间至2021年07月26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8 月 03 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二楼第 三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任选以下四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02 日17时前。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 帐 号:201000228967189000685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2 日24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担保保函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2 日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 1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2 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8.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慈溪市横河镇龙泉东路39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3484288488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科技路18号智慧谷广场20幢1号楼3楼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0574-63989150
传 真:0574-63989198
附录:资格审查最低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公示。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公示。 |
|
道路工程分项负责人 |
1 |
1、须为本单位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公示。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 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