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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含新镜公路东南侧葫芦岙2017-1号地块)100%股权转让拍卖信息预披露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绍兴县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4)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5)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咨询电话:17706551989

转让标的概况及对受让方要求一览表

转让标的名称

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人民币981.88万元

标的概述

本次拍卖标的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持有的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置业”)100%股权。

权属单位: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宏成置业有关资产:宏成置业名下有一宗土地,宗地编号为2017年经24号,坐落于新镜公路东南侧葫芦岙地块2017-1号地块,用途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原土地使用权面积63920.80平方米,因新中路平交口改造及接线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回购面积6630平方米,目前实际宗地面积为57290.80平方米(尚未办理有关产权证),拟可开发建设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具体参照规划部门的规范要求,最终以规划部门解释为准。

宏成置业有关债务:城投公司垫付了宏成置业新镜公路东南侧葫芦岙地块2017-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350380000元,宏成置业应偿还城投公司该笔土地出让金的债务本息,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拍卖成交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截止2021年5月31日,根据《企业财务报告》其他应付款及应付利息(即宏成置业应偿还城投公司债务本息)370,226,993.88元,该部分金额仅供参考,具体财务数据以拍卖成交日当天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宏成置业审计报告为准。

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宏成置业可享有的债权、应承担的债务本息,应由买受人一并享有、偿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9天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宏成置业应偿还城投公司的债务本息,具体金额以拍卖成交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宏成置业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或评估仍由原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单位承接;

3、买受人按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款项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在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相关权证所发生的税金、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标的涉及企业的相关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如标的涉及土地的表述面积、数据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MA2BEX5U4A

法定代表

徐杭煜

成立日期

2018年06月11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493-1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资质情况

土地、建筑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无

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0人;其中,在职0人,离退休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0

100%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标的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无受让意向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元)

审计报告数据

(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营业收入

36342146.00

资产总计

428737167.80

营业利润

-1680138.48

负债总计

420224288.59

净利润

-1680138.48

所有者权益

8512879.21

审计机构

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2021年5月)

营业收入

43,725,658.78

资产总计

388,067,881.95

营业利润

-1,423,373.74

负债总计

381,179,919.88

净利润

-1,423,373.74

所有者权益

6,887,962.07

资产评估情况

帐面值

评估值

资产总计

428737200

430043100

负债总计

420224300

420224300

净资产

8512900

98188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评估基准日

2020年9月30日

评估机构名称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部门

评估核准(备案)日期

年月日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9天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宏成置业应偿还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本息,具体金额以拍卖成交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宏成置业审计报告为准。

三、其他要求:

买受人按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款项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在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拍卖标的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予以配合。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无法过户或变更产生的任何责任。若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493-2

法定代表人

张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720002485C

持有产(股)

权比例

持有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拟转让产(股)

权比例

持有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决议,一致同意转让持有的持有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议,同意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拍卖持有的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

律师事务所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无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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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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