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含新镜公路东南侧葫芦岙2017-1号地块)100%股权转让拍卖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1日 |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7月30日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持有的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置业”)100%股权,详见清单:
序号 | 标 的 物 概 况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1 | 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981.88 | 5000 |
权属单位: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宏成置业有关资产:宏成置业名下有一宗土地,宗地编号为2017年经24号,坐落于新镜公路东南侧葫芦岙地块2017-1号地块,用途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原土地使用权面积63920.80平方米,因新中路平交口改造及接线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回购面积6630平方米,目前实际宗地面积为57290.80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拟可开发建设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具体参照规划部门的规范要求,最终以规划部门解释为准。 宏成置业有关债务:城投公司垫付了宏成置业新镜公路东南侧葫芦岙地块2017-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350380000元,宏成置业应偿还城投公司该笔土地出让金的债务本息,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宏成置业可享有的债权、应承担的债务本息,应由买受人一并享有、偿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在2021年8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宏成置业应偿还城投公司的债务本息,具体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截止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宏成置业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或评估仍由原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单位承接; 3、买受人按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款项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在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相关权证所发生的税金、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标的涉及企业的相关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如标的涉及土地的表述面积、数据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 |||
二、咨询与展示: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16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展示时间内可到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七星街道演溪路497号)查询股权拍卖相关资料(1、评估报告;2、审计报告、3、标的相关资料)。咨询电话:17706551989(王先生)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竞买人
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报名。
竞买人报名前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款人姓名、竞买人姓名必须与拍卖成交人姓名一致。
竞买人须于2021年7月29日16:30:00(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并在上述时间内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经过我公司审核确认,竞买人注册账户被激活后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报名。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银转账名称:浙江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201000207651188000681
注:竞买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到账为准,不支持现金缴纳和第三方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无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至少二人报名且有人出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竞买人不足二人的,则取消该标的拍卖。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本次拍卖标的加价幅度为50万元。
六、竞买保证金退款:
1、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起退款。
2、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扣,买受人按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应款项并提交股权转让合同后,由拍卖人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保证金退款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
七、拍卖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所涉及的企业的财务状况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截止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自行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九、登录方式介绍:
1、PC电脑端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首页(http://www.caa123.org.cn/main/index.jsp)→点击“中拍平台”→点击“拍卖企业”→点击搜索框搜索“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找到待拍标的。
2、手机APP下载登录: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中拍平台”下载APP→点击“搜索框”→点击“拍卖企业”→点击搜索“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找到待拍标的。
3、请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页面仔细阅读查看平台相关网络竞价规则及操作流程,中拍平台客服电话:400-898-5988。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公司咨询电话:0575-86026999
18657584418(俞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十九峰路99号海关大楼201室。
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转让标的概况及对受让方要求一览表
转让标的名称 | 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981.88万元 | |||||||||||||
标的概述 | 本次拍卖标的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持有的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置业”)100%股权。 权属单位: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宏成置业有关债务:城投公司垫付了宏成置业新镜公路东南侧葫芦岙地块2017-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350380000元,宏成置业应偿还城投公司该笔土地出让金的债务本息,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宏成置业可享有的债权、应承担的债务本息,应由买受人一并享有、偿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2021年8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宏成置业应偿还城投公司的债务本息,具体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截止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宏成置业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或评估仍由原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单位承接; 3、买受人按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款项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在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相关权证所发生的税金、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标的涉及企业的相关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如标的涉及土地的表述面积、数据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起拍价:981.88万元;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 |||||||||||||
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4MA2BEX5U4A | |||||||||||||
法定代表 | 徐杭煜 | |||||||||||||
成立日期 | 2018年 06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493-1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
资质情况 | ||||||||||||||
土地、建筑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 无 | |||||||||||||
人员情况 | 职工人数:0人;其中,在职0人,离退休 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100% | ||||||||||
合 计 | 1000 | 1000 | 100%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标的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受让意向 | |||||||||||||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元) | ||||||||||||||
审计报告数据 (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 营业收入 | 36342146.00 | 资产总计 | 428737167.80 | ||||||||||
营业利润 | -1680138.48 | 负债总计 | 420224288.59 | |||||||||||
净利润 | -1680138.48 | 所有者权益 | 8512879.21 | |||||||||||
审计机构 | 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2021年6月) | 营业收入 | 43,725,658.78 | 资产总计 | 389,820,052.31 | ||||||||||
营业利润 | -1,470,845.38 | 负债总计 | 382,979,561.88 | |||||||||||
净利润 | -1,470,845.38 | 所有者权益 | 6,840,490.43 | |||||||||||
资产评估情况 | 帐面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 | 428737200 | 430043100 | ||||||||||||
负债总计 | 420224300 | 420224300 | ||||||||||||
净资产 | 8512900 | 98188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9月30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部门 | ||||||||||||||
评估核准(备案)日期 | 年 月 日 | |||||||||||||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2021年8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宏成置业应偿还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本息,具体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截止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宏成置业审计报告为准。 三、其他要求: 买受人按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款项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在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拍卖标的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予以配合。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无法过户或变更产生的任何责任。若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名 称 |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493-2 |
法定代表人 | 张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4720002485C |
持有产(股) 权比例 | 持有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拟转让产(股) 权比例 | 持有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决议,一致同意转让持有的持有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议,同意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拍卖持有的新昌县宏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 |
律师事务所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参与受让意向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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