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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QA21077)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智社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智社区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7-330252-04-01-835929,招标人为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北至滨海六路、南至十塘横江,西至规划支路,东至兴慈一路。

建设规模:本次“未来社区”创建类型为整合提升类,规划单元北至滨海六路,南至十塘横江,西至兴慈四路,东至华轩路,约71.20公顷(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实施单元北至滨海六路、南至十塘横江,西至规划支路,东至兴慈一路,约21.11公顷(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150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造价约1.7亿。

招标范围:中标人中标后完成“未来社区”总体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后续配合服务等设计施工总承包。

总体实施方案设计主要包括整体规划设计、场景系统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数字系统设计、建设运营组织、资金平衡方案,并形成《创建方案》对比专篇、政策机制专篇和保障举措专篇以及浙江省相关部门对创建未来社区的其它相关要求。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实施单元全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配合服务等工作。设计内容包含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和专项设计,设计深度以可以直接施工为标准,无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机电(含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精装修、消防、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含屋顶、垂直绿化)、泛光照明、室外附属及管线综合、市政道路及管线接口、太阳能、光伏、雨水收集、海绵城市、充电桩、车位引导、抗震支架、交通标线、建筑标识导视等相关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消防、水、电、燃气等各政府部门的报批审查审批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建设工期:(1)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图审)。

(2)施工周期:C地块涉及的所有工程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通过,展厅展陈工程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其余工程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同时确保在2022年5月20日前达到浙江省“未来社区”考核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设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确保本项目按相关规范标准最终通过浙江省“未来社区”考核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2.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委派。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不得相互兼任。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8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企业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2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4.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否则其投标予以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1077 )。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号:355870964242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8月2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8月2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8月2日(含)前。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7.3本项目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考评。

7.4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5疫情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注明外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方。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人:谢钧辉、陈聪枭

电话:0574-63098146 电话:15067343400、13967827739

传真:/ 传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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