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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长丰路-聚丰路交叉口交安设施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13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海宁市长丰路-聚丰路交叉口交安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丰路-聚丰路交叉口交安设施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丰路-聚丰路交叉口;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标志标线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40万元;

2.4计划工期: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

2.5招标范围:海宁市长丰路-聚丰路交叉口交安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标线455m2、各类标志板约6块、警示柱17根、突出路标75块、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23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自主获取。(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因新冠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文件递交后随即离开,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进入,全程必须佩戴口罩。

5.4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付款:

[if !supportLists](1)[endif]合同签订,按海人社(2016)154号文件缴纳工伤保险,开工报告批准并进场后,付合同价的15%。

(2)合同内所有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75%。

(3)所有资料交全(资料要求详见附录《海宁市长丰路-聚丰路交叉口交安设施工程资料移交清单》),并符合造价结算审核要求,付至合同价的85%。

(4)造价结算经审核后,留审定造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付清。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5)合同履行中有重大甩项工程,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0%的,应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相应金额。

(6)合同履行中有重大增加工程,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0%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对增加部分价款同比例支付。

(7)合同履行中工程变更累计变更金额(上述第6、7情形除外)超过2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5%的,经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对超过200万元或合同价15%以上部分的金额在交工验收通过后同比例一次性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人民路35号人民广场C5座10楼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3-87509985电话:0573-80709920 传真:传真:0573-80709920

2021年07月13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

资格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9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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