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度西藏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机房租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略)年度西藏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机房租用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年、(略)年、(略)年,新成立公司“(略)年(略)月(略)日以后注册登记,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投标人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于《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2.供应商仍然需要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