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二楼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淳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10日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二楼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YGZF[2021]016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及数量: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二楼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2年,经考核通过后可以续签1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及报名:
1、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9日止。
2、发布地点: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4楼综合财务室。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地址: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4楼综合财务室。接受邮寄报名。
5、报名时间:2021年07月12日2021年07月1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供应商报名时应出具:
1)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交纳证明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07月20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从四楼综合财务室上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7月20日14:30整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从四楼综合财务室上五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单位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64813937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1年07月10日
","noticePubDate":"2021-07-10 13:00:28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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