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申报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7日 |
为贯彻《浙江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退役军人办发〔2020〕31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助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稳定就业,现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向全市公开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请材料 1.《衢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无违纪违法和失信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培训机构简介、专业目录、设施设备清单、师资力量及办学能力说明、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情况等。 三、申报时间及入选程序 (一)受理。各申报单位在7月16日前提出申请并填报《衢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审核。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 (三)公示。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本地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监督。 (四)签约。按照平等自愿、优质优先、应纳尽纳的原则,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对承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江山市江滨路29号(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01办公室) 联系人:危茜施;联系电话:0570-4371907 附件:《衢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申请表》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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