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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库区整治项目北岸线堤顶提升工程北岸线堤顶提升工程[Y3300000007000515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临安市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库区整治项目北岸线堤顶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库区整治项目已由浙江省发改委以浙发改设计[2019]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库区整治项目,工程等别III等,建设内容为工程库区岸线整治及沿线交叉建筑物。工程库区岸线整治长度10.07KM,其中北区块长3.96KM,西区块长1.27KM,南区块长4.84KM;1座平行桥、10处排水涵管,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01269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北区块堤岸北B0+000-北B3+534范围内的二级平台及堤顶铺装、二级平台L1挡墙石材镶贴,堤岸路灯照明安装。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159.3361万元,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 (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3)抽取相关百分数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 (4)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 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 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 月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10:00 ;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5.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7 联系方式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新城九州街599号

联系人:钟工

电 话:0571-61117997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和商务广场B楼15层

联系人:屈星火

电 话:0571-87699726、13456771374

日 期: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自2018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签约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7

7.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签约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7.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二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4.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4.2涉及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事宜,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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