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贺村镇坛石溪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1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贺村镇坛石溪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设[2021]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投资额约1600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约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湿地3处,湿地总面积约25068㎡(折合约37.6亩),其中新建生态湿地面积17560㎡,修复生态湿地面积7508㎡;新建生态护岸8.11km(以单边长度计);对河道生态进行修复,新建生态渠道0.30km;溪流两岸沿线的田间排水沟出口处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渠(池)5处;河底生态修复长度1.19km;在溪流沿线水流平缓地段设置立体人工生态浮岛240㎡;有效控制溪流断面氮磷含量,净化水质;改建人行桥1座,并在护岸沿线设置若干台阶及安全警示牌等。
2.2招标范围:江山市贺村镇坛石溪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溪淤、丰益、幸福、富益、友爱5个村。
2.4服务期限:12个月(以实际施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它要求:浙江省以外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最后一天截止到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3B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53号(贺村镇贺村村村委办公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元),中标人在中标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作为自动放弃中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时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7、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倩倩
电 话:0570-4974576/565556
日期:2021年7月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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