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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QA21050)宁波杭州湾新区杭州湾大道跨十一塘江桥梁工程主桥桥梁施工监控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杭州湾大道跨十一塘江桥梁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批文号甬新发改投[2020]14号,项目代码2020-330292-48-01-104849,招标人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桥桥梁施工监控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起于十一塘高速(一期)滨海新城互通A匝道平交口,向南下穿拟建十一塘高速(且上跨规划十一塘大道)后上跨十一塘海堤、十一塘江、规划古丘路后接已建杭州湾大道与玉海西路平交口。

工程规模:路线全长1056.934m,其中桥梁长度852.434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城A级(双向六车道),主桥跨径布置为45+67.5+192+67.4+45=417m,桥型方案为双塔中央索面钢箱梁斜拉桥。监控费用招标控制价约198万。

监控服务期: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9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杭州湾大道跨十一塘江桥梁工程主桥桥梁施工全过程监控,主要包括施工控制、施工监测、监控计算。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①或②资格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项目);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上述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②同时具备市政桥梁专项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项目);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上述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道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1年4月(含)之前连续任意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证明中的本次参保时间应在2021年2月(含)之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28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1050)。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号:362371200736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6月9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6月9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6月9日(含)前。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9:30时。

6.2开标地点: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7.3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或就本项目向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提供检测或其它服务,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谢钧辉、陈聪枭

电话:0574-58965353 电话:15067343400、13967827739

传真:/ 传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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