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QA21064)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块3号、6号海堤堤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块3号、6号海堤堤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文号为甬新发改投[2021]23号,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
项目规模:3号海堤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块西侧、兴慈七路北延;6号海堤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块、四灶浦东侧;3号隔堤和 6 号隔堤北端与十二塘横堤连接,南端与十一塘横堤连接。纳排闸位于3号海堤桩号3#GD3+572~3#GD3+617 处。工程海堤提标总长度 6053m,其中3号海堤长3924m, 6号海堤长 2129m;纳排闸(3 孔 x6m ,总净宽 18m)改造提升 1 座,海堤和纳排闸均为1级建筑物。工程部分投资约15969.74万元,工程造价约为1300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到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并提供档案资料移交和结算期服务】。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整体合同工期内【本项目施工分期实施,第一期3号海堤(包括纳排闸)的计划工期为500日历天,第二期6号海堤的计划工期为400日历天】;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另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3监理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4名(含总监),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http://nbxy.nbwater.gov.cn/nbxy)上公示相关信息。
3.5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公示相关信息。
3.6投标人符合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要求。
3.7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8 2018 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24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1064)。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 363671195670
②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7月2日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7月2日(含)前办理。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http://hangzw.bidding.gov.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7月2日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7日09:30时;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6.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
7.3本项目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
考评。
7.4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5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四灶浦水库南大堤1号 地 址:白沙路街道蓝海湾商务大厦5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4-89384697 电 话:0574-63896558
传 真:\ 传 真:0574-639992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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