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浦江浦南至义乌上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临安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25日 |
发布时间:2021-06-25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浦江浦南至义乌上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 | |||||||||||||||||
| 招标公告 |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331001001 | |||||||||||||||||
1、招标条件 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浦江浦南至义乌上溪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义乌市人民政府及浦江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前期规划,项目赋码2105-330726-04-01-26286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浦江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浦江浦南至义乌上溪段工程起点拟与浦江县浦南街道210省道相接,终点拟位于义乌市上溪镇(杭金衢高速附近),而后向南延伸至东阳。主线长约18公里,项目拟采用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断面为33.5米的一级标准建设,形成一条北起浦江县浦南,穿义乌城西、南接东阳城区的快速路。另浦江境内设连接浦义二通道连接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长约4.9公里。隧道总里程约6.45公里(其中特长隧道4.7公里),项目总投资约44亿元,其中浦江段加连接线20.6亿元(连接线5.6亿元),义乌段23.4亿元;建安费约为40亿元。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浦江浦南至义乌上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1标段,具体内容为:S219临安至苍南公路浦江浦南至义乌上溪段工程的线位论证(初步设计深度用地红线)(论证范围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适当扩大)、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或项目申请报告)及初勘、初设深度公路用地图2个专题的编制服务,以及招标人所需的还未完成的其他相关专题(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专题内容:如BIM等)。 2.3投标控制价:肆佰万元,(4000000元)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批复之日止。 (1)签订合同后60 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等招标人所需的相关资料)送审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等招标人所需的相关资料)报批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 个月内,编制总体初步勘察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深度红线; (4)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根据招标人所需的相关专题; (5)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工作的需要,分批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等招标所需要的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公路),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甲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14日 17时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30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 4.3 招标人将于2021年07月05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 |||||||||||||||||
| 4.5 保证金信息 |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 |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 4.5.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1年07月14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35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1553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4654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40267570314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4.5.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1年07月14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时30分。 |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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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6月25日 | |||||||||||||||||
|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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