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跟踪审计第1标段[Y3300000007000502001001]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25日 |
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8]7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18]12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境内,路线左幅起点位于莲都区塔下村塔下隧道出口与丽水市绕城公路交叉处,左幅起点桩号JK0+000,利用已建成的塔下隧道穿厦河山;右幅起点位于丽水市绕城公路塔下大桥与G330国道交叉口处,在ZK0+613处分幅穿金温普速铁路。之后过湾岙村,风化村,设置开潭隧道至下岆村前,莲都段路线终点ZK5+217,路线长为5.224km(以左线计)。莲都段路面工程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沥青砼面层;全线共设置桥梁1509.68m/3座(大桥1443.68m/2座,中小桥66m/1座),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基础采用桩基础或扩大基础;共新建涵洞197.5m/8道,其中圆管涵115m/6道,盖板涵82.5m/2道;共设置3860m/4座山岭隧道(均为分离式隧道,其中长隧道1座(左洞单洞长1550米、右洞单洞长1585米);平面交叉3处,改路2292m/8处,改沟(渠)750m/2处、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房建及沿线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局部困难路段60km/h,塔下隧道洞口改造段40km/h),路基宽度24.5m (局部困难路段硬路肩缩窄至1米)。莲都段全线桥梁整幅宽度主线桥梁宽24m,塔下隧道(已实施)设计速度40km/h,宽为15.5m;梅岙口1号、2号、3号隧道设计速度80km/h,单幅宽为11.5m;开潭隧道设计速度80km/h,单幅宽为10.25m;设计荷载:路面标准轴载100KN;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梁、涵洞1/100,开潭水库控制水位(常水位)47.5m,其它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项目概算总金额77601.99万元,建安费44160.76万元。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跟踪审计招标设1个标段,第1标段招标范围为: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的全部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所涉及到相关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业主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前期财务跟踪审计;(2)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3)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4)协助和指导业主编制财务决算报告;(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6)配合协助项目业主做好竣工决算审批工作。
2.4 跟踪审计服务期: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通过批复为止(暂定1826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视为否决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07月01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1年07月02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9日14:3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登录解锁具体操作流程各投标人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5.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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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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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文件下载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05号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
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邮 编:323000 邮 编:321400
联 系 人:赖工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方式:0578-2615223 电 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招标人: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6月25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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