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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西周镇混合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23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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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象山县西周镇混合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XDZB-2021-110

2、项目名称:象山县西周镇混合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及用途:公开招标、公共卫生治理;

4、预算金额:5800621元

5、最高限价:5800621元

6、采购需求:混合垃圾的分类分拣、清运处置、回填处置。

7、服务期限:至存量混合垃圾清运处置、回填处置完成为止,最长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全部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6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3、获取方式:

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5、其他说明: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装袋密封后直接送达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密封袋上需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代理机构对于收到的备份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需要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对供应商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象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象山县西周镇振瀛路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张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65833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传真:0574-89077720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康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75708

质疑联系人:屠世侠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757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采管办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noticePubDate":"2021-06-23 17:03:2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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