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郎山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聚区资金补助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22日 |
各有关单位(企业):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8〕12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31号)文件要求,江郎山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聚区(以下简称江郎山集聚区)补助资金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重点支持用于江郎山集聚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化建设等提升发展项目,项目的建设内容清晰、前期手续齐全、已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较快,对集聚区的提升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 2.江郎山集聚区范围: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北以黄衢南高速公路江郎山互通口道路为界,南以划船丘及直垄水库区域为界,东以江郎山核心保护区西边范围至清漾景区,西至通景公路至浙江山里河休闲观光农业园。 3.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从上级下达的江郎山集聚区奖励资金中分配,每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50%以上的予以全额预拨,项目完工验收后进行结算。 二、材料要求 1.江郎山集聚区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2)。 4.必须提供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文件和采购程序相关文件以及其他需提供的支撑性材料。 三、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服务业发展中心,由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按照涉企政策补助兑现程序进行审查和拨付。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所有申报材料均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联系人: 郑节波 联系电话:0570-4035977 附件:1.江郎山集聚区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江山市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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