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大师教授传承园资产处置出让(标段一大7)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龙泉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8日 |
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大师教授传承园资产处置出让公告
龙产权2021( 3 )号
受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近期举行资产出让会,就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的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大师教授传承园资产处置进行网上竞价(暗标)公开出让,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龙产权2021( 3 )号
二、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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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地址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建筑面积(㎡) |
起始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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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大1 |
9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1751.61 |
5076.00 |
100 |
本标段各标的设置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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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 |
10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1831.24 |
5182.00 |
100 |
||
|
大3 |
1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1743.89 |
5182.00 |
100 |
||
|
大4 |
14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1721.81 |
5182.00 |
100 |
||
|
大5 |
16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1721.66 |
5182.00 |
100 |
||
|
大6 |
17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1638.57 |
5076.00 |
100 |
||
|
大7 |
18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1638.57 |
5076.00 |
100 |
||
|
标段二 |
小1 |
2-3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本标段各标的设置保留价 |
|
小2 |
2-4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
|
小3 |
3-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
|
小4 |
3-2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小5 |
3-4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小6 |
3-5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
|
小7 |
4-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
|
小8 |
4-2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小9 |
4-3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小10 |
4-4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小11 |
4-5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小12 |
4-6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
|
小13 |
5-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0.68 |
5182.00 |
50 |
||
|
小14 |
5-2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49.26 |
5182.00 |
50 |
||
|
小15 |
5-3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49.26 |
5182.00 |
50 |
||
|
小16 |
5-4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0.68 |
5182.00 |
50 |
||
|
小17 |
6-3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49.26 |
5182.00 |
50 |
||
|
小18 |
6-4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0.68 |
5182.00 |
50 |
||
|
标段三 |
中1 |
1-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本标段各标的设置保留价 |
|
中2 |
1-2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中3 |
1-3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中4 |
1-4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
|
中5 |
7-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1.19 |
5182.00 |
50 |
||
|
中6 |
7-2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49.41 |
5182.00 |
50 |
||
|
中7 |
7-3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0.68 |
5182.00 |
50 |
||
|
标段四 |
其他1 |
2-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本标段各标的设置保留价 |
|
其他2 |
2-2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9.90 |
5182.00 |
50 |
||
|
其他3 |
3-3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8.36 |
5182.00 |
50 |
||
|
其他4 |
6-1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49.26 |
5182.00 |
50 |
||
|
其他5 |
6-2号 |
大师园二期 |
科教用地 |
350.68 |
5182.00 |
50 |
注:标段一的7个标的在图上用黄色标志,我们标号用大1,大2,大3,一直到大7;
标段二的18个标的在图上用蓝色标志,标号是从小1到小18;
标段三的7个标的在图上用橙色标志,标号为中1到中7;
标段四的5个标的在图上用红色标志,标号为其他1到其他5。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且合格者;该企业还必须符合“以在龙泉境内从事龙泉青瓷生产和传承的丽水市级及以上龙泉青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丽水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及以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中国工美行业大师和对龙泉青瓷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为法人代表的企业”。
(一)标段一资格对象
1、根据2018年1月29日《关于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大师教授传承园入园申请报名的通知》,在报名时间内报名且符合入园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对象。2019年3月,根据《入园政策》评分细则评选产生的综合得分排名第1到第7对象。如在报名阶段遇有放弃标段一资格对象情况时,根据排名第8递补为标段一资格对象,以此类推。放弃的标段一资格对象则自动转为标段二资格对象。
2、根据《关于“对龙泉青瓷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为法人代表的企业”的推荐意见》推荐产生的突出贡献人士Ⅰ类人员。
(二)标段二资格对象
1、根据2018年1月29日《关于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大师教授传承园入园申请报名的通知》,在报名时间内报名且符合入园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对象。2019年3月,根据《入园政策》评分细则评选产生的综合得分排名第8到第28名对象。
2、根据《关于“对龙泉青瓷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为法人代表的企业”的推荐意见》推荐产生的突出贡献人士Ⅱ类人员。
(三)标段三资格对象
符合标段二资格条件的对象且又在标段二网上竞价中未成交的竞买人。
(四)标段四(剩余标的物)资格对象
在2018年2月9日前不符合入园条件而未能提交申请,但截止到2021年6月18日已具备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对象,最终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根据剩余标的物数量,摇号确定标段四资格对象名单。
注: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若对自己报名标段不确定时,可咨询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联系人:王剑伟,联系电话:13884353857(612278)。
四、竞价方式:网上竞价(暗标)(一次性竞价)。
具体须根据《竞价规则》进行竞价;根据《竞价规则》确认受让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竞价规则》,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本次竞价采用单价报价,成交后;根据本公告“标的概况”中相应标的的建筑面积与成交单价计算总价,即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元/㎡)×本文件“标的概况”中相应标的的建筑面积。
五、时间安排
报名初审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2日 下午15:00止(工作时间),报名初审期间没有进行报名者不得进入报名资格复审阶段。
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日 下午15:00至2021年7月5日下午15:00 止,复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者须交纳竞价保证金后领取产权交易文件,进入竞价阶段;不合格者不得领取产权交易文件,也无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能进入竞价阶段。
标段一各标的网上竞价(暗标)报价起止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8:00 起至7月6日上午10:00止(具体根据《竞价规则》和工作人员安排进行)。
标段二各标的网上竞价(暗标)报价起止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12:00 起至7月6日下午14:00止(具体根据《竞价规则》和工作人员安排进行)。
标段三各标的网上竞价(暗标)报价起止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16:00起至7月6日下午18:00(具体根据《竞价规则》和工作人员安排进行)。
标段四各标的网上竞价(暗标)现场抽取号码时间和报价起止时间:
经审查,符合标段四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抽签,现场抽签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7日上午9:30,未到现场参与抽签或者迟到的竞买人,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不再另行通知。
2021年7月7日下午14:00 起至2021年7月7日下午16:00 止(具体根据《竞价规则》和工作人员安排进行)。
各标的展示期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09:00 至2021年6月30日下午17:00,联系人:张可焕,联系电话:13735935876(686876)。展示地点:龙泉市剑池街道李家山地块(创业大道与G322国道交叉路口)。
六、标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各标的情况按照本公告第二款之规定。
(二)网上竞价(暗标)成交后,受让方必须由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委托人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于3个工作日内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者,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大师教授传承园项目入园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0.00元 ,交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户名: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交纳帐号:3305016962270000004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泉支行。该履约保证金于相关房产转让到受让方后无息退还。
《成交确认书》和《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大师教授传承园项目入园协议书》各一式五份,出让人、受让人、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国资办各持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成交款项交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户名: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交纳帐号:3305016962270000004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泉支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项,未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作违约,委托方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四)本次网上竞价(暗标)标的品质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品质均以现有现场情况为准,详细咨询请联系:张可焕,联系电话:13735935876(686876)。竞买人在报名前须根据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标的情况并认可标的各种现状及相关技术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本次出让各标的以现状为准,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出让人)对各标的状况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一切纠纷。
七、报名事项
(一)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竞买人须提交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2、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3、提交报名表;
4、竞买人必须提供证明,证明竞买人为“以在龙泉境内从事龙泉青瓷生产和传承的丽水市级及以上龙泉青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丽水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及以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中国工美行业大师和对龙泉青瓷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为法人代表的企业”;
5、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报名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西副楼4楼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室,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78-7261701
(二)各标的竞价保证金:
标段一竞价保证金:¥1000000.00元;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竞价保证金:¥500000.00元。
各标的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转帐或现金方式交纳;
交纳户名: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八、竞价程序
(一)报名及产权交易文件领取:按照本公告第五款之规定执行;
申请交易账号: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生成用户交易账号与交易密码(根据系统自动生成,并由交易中心提供)同时开通用户权限:于竞价起止时间开通竞价人网络竞价权限。
(二)网上竞价(暗标):按照本文件《竞价规则》;竞价人在开通交易权限后,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价,本次网上竞价出让采取起始价加价竞价形式,以人民币报价,网上竞价加价幅度任意。
(三)结果确认:在竞价截止后,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网络竞价情况,确定是否成交,并通知竞价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结果公告:交易结果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龙泉)上公告。
九、其它事项:
(一)报名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说明参加的标的及网上竞价;没有交纳该标的竞价保证金的潜在受让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标的的报价。
(二)采用网上竞价(暗标)活动,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价,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三)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不可转抵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产权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四)竞价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暗标),即表示同意网上竞价(暗标)结果。若有反悔,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次交易的解释权。
十、联 系 人:
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张先生,联系电话:13735935876(686876)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61701
网 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网站: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和《今日龙泉》均有刊登。
龙泉市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1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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