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长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
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长兴扬子鳄保护区横跨泗安和林城两镇,保护区始建于1979年,1988年11月经浙江省林业厅批准建立长兴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2007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2.67公顷。整合优化调整后总面积由原先的132.98 公顷调整为99.6公顷,核心区面积57.03公顷,一般控制区42.57公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现需对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总体规划编制。
1.2服务期限:国家局整合优化方案批复后6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待专家评审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最终方案编制,并上报浙江省林业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2-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3号楼1118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管理处联系人:蒋科
电话:15968206616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11267737
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管理处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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