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童线(K13+165 ~ K18+700)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1日 |
发布时间:2021-06-11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望童线(K13+165 ~ K18+700)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2021NBHSWGC091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童线(K13+165~K18+700)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3-330203-04-01-449384,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曙区横街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望童线与鄞县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13+165,路基宽度9.5米,路面宽度8.5米,终点位于望童线与大至毛线交叉口,终点桩号K18+700,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5米,路线全长5.535千米。本项目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白改黑”、桥涵拆除新建、挡墙修复、安全设施修复、排水设施修复及其他附属设施。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158.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828.79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1161200元。
2.5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建设过程管理、交(竣)工验收管理等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监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咨询。
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建设过程的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管理,交(竣)工验收管理,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工程结算审核。
2.6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进度控制目标:同项目施工工期。
2.10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2021年3月、4月、5月的社保缴纳(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互相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和造价任务,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4 其他: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招标(代理)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以签到为准),向招标(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授权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2021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须一致),若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4项执行,若无相关证明,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7 月1 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2 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 7 月 1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7.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7.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联 系 人:支科
电话:0574-8929779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
联 系 人:苏婷婷、方玉忠
电 话:13738410861/18105846056
Q Q邮箱:953524374@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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