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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A126J0、浙AG103Q两辆报废车辆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上城区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浙A126J0、浙AG103Q两辆报废车辆 2021-06-09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或《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时适用) 6、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浙A126J0、浙AG103Q两辆报废车辆

标的编号

HJS2021ZC58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6-0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06-17

转让底价

2226元

资产所在地区

杭州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吴小姐 0571-85085578 ;王先生 0571-85085582

二、标的基本情况

设备物资

设备物资

标的名称

浙A126J0报废车辆

规格型号

克莱斯勒牌客车DN6510P

计量单位

辆

所在地

杭州市

数量

1

设备物资

标的名称

浙AG103Q报废车辆

规格型号

三菱牌客车DN6461P

计量单位

辆

所在地

杭州市

数量

1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州市居住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16号安居临江大厦3-5层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470102757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公务车辆更新的董事会决议-杭居建董发[2021]15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批准单位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市安居集团更新经营与业务保障用车的批复-杭城投发[2021]43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浙A126J0、浙AG103Q两辆报废车辆

转让底价

2226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5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消防协议书》;并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消防协议书》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500元)、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成交通知书》、《安全、消防协议书》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承诺并保证受让交易标的后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交易标的,若由于受让方处理不当或违规使用引起的一切责任有受让方自行承担。 4、标的交付: (1)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后与受让方进行标的交付,移交地址为标的现场。受让方须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后次日起3日内将成交标的搬离移交现场,并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后次日起1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 (2)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由转让方负责向受让方移交。在移交时,转让标的清单所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移交实物有差异及数量或零配件如有缺少,以现场展示实物现状为准。由于杭交所已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了公开展示,则受让方不能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而向转让方、杭交所、经纪会员退货或要求赔偿,杭交所、转让方、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会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成交标的移交过程中,受让方须服从转让方对标的移交的有关管理规定,转让方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受让方不予移交,该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如转让方发生特殊情况,使成交标的无法按期移交或拆除、搬迁、清运无法进行,转让方有权延期或暂时中止成交标的移交,成交标的的搬迁期限作相应顺延。在此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全部自行承担,转让方、经纪会员、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如在交付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对交付事项、范围和标的数量、品质无异议。一旦搬离现场,所有标的一律不再退还;超过核实期限不申请退还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在标的搬离移交现场结束后,凭转让方出具的相关证明向杭交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该保证金不计息)。 (8)具体注意事项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 5、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消防协议书》、《交易记录》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已付的交易资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若受让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杭交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3)受让方未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每天按逾期额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日的,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资产交易合同》,不予退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资金并有权追求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为准。 (4)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将标的搬离移交现场并办理完车辆报废注销手续的,逾期的受让方应支付每天100元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3日,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解除后,除受让方已付的交易资金不予返还外,未提取的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视作受让方自动放弃,无偿由转让方处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6、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 (1)成交金额4%的交易服务费。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执行标准:意向受让方提交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王天洋 15257119723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资金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否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元

附件下载:

附件2:标的清单.xlsx
附件3: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
附件4:相关参数.docx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5:安全、消防协议书.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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