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后庄单元SB-03-01-11D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后庄单元SB-03-01-11D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4 04: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资格后审]后庄单元SB-03-01-11D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本次招标的后庄单元SB-03-01-11D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30502-70-03-035080-000),项目业主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编号为JSG(H)2021-02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后庄单元SB-03-01-11D地块,南侧为二环北路、北侧为后庄路、西侧隔河为华丰路。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4幢楼,其中1#楼(派出所)地下一层至五层(建筑面积4065㎡),2#楼(食堂/报告厅)一层至二层(建筑面积1427㎡),3#楼(街道办公)一层至六层(建筑面积5270㎡),4#楼(服务大厅/执法大队)一层至二层(建筑面积1418㎡),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概算价3862.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后庄单元SB-03-01-11D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全面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深化、各专项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论证技术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

2.3.2、施工、采购范围:①工程施工及采购,主要包括设计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及相应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含家具、办公设备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②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完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及相关配合工作;③工程移交;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⑤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3、总承包管理服务:主要负责项目前后期所有手续的办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收费、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除外)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再另行计取。

2.4计划工期:65日历天(2021年9月15日前完工移交);

2.5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和3.1.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1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3.1.2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1条要求)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选派2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各1人,且不得兼任,具体要求如下: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须经招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证明材料)。

3.2.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

3.3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且受到行政处罚接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湖公管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兴区人民路368号 地址: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联系人:罗钻萍谢军波 联系人:徐杰汪飞

电话: 0572-2392962 电话:0572-2708071

9.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2220028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4009980000

联系人:国泰新点 电话 :0572-2220028;18657183506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