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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新星地段HS02-02-05地块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海曙区新星地段HS02-02-05地块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4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曙区新星地段HS02-02-05地块改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9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新星地段HS02-02-05地块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330203-92-03-155922,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86号。

2.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25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192平方米(不含消防水池3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7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83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36570.0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18268.91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468.727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821588元,工程结算审核费143093元,招标代理费50000元,工程监理费2672594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代建)、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代建)服务范围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

(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或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代理等。

2.6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和第(2)条资质或由以下第(1)条和第(2)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1年2月至4月至少3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须一致),若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7条执行,若无相关证明,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 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在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承担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6月23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15867301640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联系人:王工、张工

电话:0574-87753190 传真:0574-87755990 邮箱:hcgczj@163.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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