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为加快打造浙江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府采购”体系,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受浙江省财政厅委托,就2021-2022年度浙江省网上服务市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浙江省网上服务市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
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
三、服务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主要包括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绩效目标审核,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评价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事项。
四、有效期: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五、供应商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请于2021年6月24日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4.具有开展绩效评价业务的人员和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项目小组人员须包含本单位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或1名高级职称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3个月及以上)。
5.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服务能力的,以总公司或总机构名义响应,总公司或总机构同时提供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7.承诺满足《承诺书》(见附件2)的各项要求。
六、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申请地址:https://agreemet.zcygov.c/agreemet-sigup/#/sigup/olie/list),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11-11%2012:00:23;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承诺书》(见附件2);
(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服务能力的,以总公司或总机构名义响应,总公司或总机构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格式自拟);
(3)项目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含证明材料,见附件3);
(4)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对重大专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结合项目的特点提出绩效评价服务的定位、目标及标准等,详细说明如何保证服务质量,有效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取得资格
1.审核机构: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2021年6月28日前统一审核;如审核不通过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规定时间前统一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驳回后,供应商在2021年6月30日前可重新提交一次,仍未通过审核的将视为审核未通过。
3.结果公告:经浙江省财政厅确认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征集结果公告。
4.合同签订: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供应商。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3.具体事宜以省财政厅公布的文件为准。
九、履约监督
1.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2)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指引》。 十、其他
1.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1-88907711(A岗)、88907706(B岗)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网站客服:4008817190转人工服务(供应商注册、网上操作等;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网站客服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3.本通知未尽事宜。
附件1:操作手册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项目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4:《框架协议指引》(响应时无需提供)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
3.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4.本项目只允许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勿前往本单位现场,谢谢配合!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4日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zfcgmanager.czt.zj.gov.cn/cms/api/cors/remote/results?noticeId=7968252&url=noticeDetai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