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苍南县江湾桥维修加固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苍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21日 |
招标公告
编号:LXZB20210517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江湾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77 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及建筑物纠偏和平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浙江省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6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31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24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5月27日下午17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7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人:黄韩韩 电 话:13706872998电 话:18058870770、0577-68899515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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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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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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